張貼日期: 2025-02-21 16:52:43 點閱:246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2月17日文秘字第1141003746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維護文化藝術價值,保障藝文創作者著作權益,促進文化藝術永續發展,於108年訂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並於114年3月4日、7日、12日及20日
上午10時(計四場次)辦理藝文採購及著作權線上研討說明會,期使各機關更加瞭解兩辦法並實際應用於藝文採購及契約著作權利之約定。
三、旨案採線上方式並委由和鼎律師事務所辦理,請貴校及所屬同仁擇一場次踴躍報名參加,全程參與者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報名網址: https://www.
surveycake.com/s/46lM0 。
四、檢附會議議程及視訊U會議使用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