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07 15:44:08 點閱:528
說明: |
一、 | 依據本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辦理。 |
二、 | 請有意提出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金申請者,於113年9月2日(星期一)前,檢附申請表、得獎證明(獎狀或團體名單)、學生所參與之活動計畫(附比賽辦法∕規則)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唐老師04-7222033#50。 |
三、 | 本案受理申請112學年度(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之獲獎獎項。 |
四、 | 請詳細填寫申請表。 |
五、 | 檢附本縣資賦優異學生特殊表現獎助辦法及申請表電子檔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