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27 11:49:18 點閱:60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震災基金會113年8月13日賑基字第0001130267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區低收入戶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財團法人震災基金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申請日期:自113年9月10日至113年10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