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9-19 09:04:59 點閱:36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13年9月16日(113)228貳字第1131400829號函辦理。
二、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規定設立,專責辦理二二八事件賠償事宜,暨落實歷史教育推廣理念,辦理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之交流等活動。自民國100年2月28日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正式開館營運以來,本會積極與相關政府單位、各級學校、學術(研究)機構及民間團體進行館際教學合作,利用本館辦理歷史人權講習,並透過展覽場域導覽教學,戮力於推行二二八事件歷史及和平教育。有鑑於此,自107年始,本會每年規劃舉辦「人權教師研習營」,藉以深化人權師資培訓及多元教學實務運用。
三、承上述,本會將於今年10月5日(星期六)、11月2日(星期六)及11月16日(星期六)假本館舉辦「2024年人權教師研習營」活動,懇請貴局協助轉知旨揭活動資訊,鼓勵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參與。
四、檢送「2024年二二八人權教師研習營」簡章及課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