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函送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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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1-22 1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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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條件與救助: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6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6個月內以救助1次為原則。
- 濟助對象:貧戶之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兒童罕見疾病、獨居老人居家服務等。
- 濟助方式及申請方式:由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醫院社工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向協會提出申請。
- 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04)2481-0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