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2-12 16:38:28 點閱:626
說明:
一、透過非在職教師18小時師資研習,讓參與學習扶助方案之授課老師瞭解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及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參加對象為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無教師證者),包括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名額約100 名。
三、旨案研習包含共同課程8小時及選修課程10小時,須全程參加,研習日期及地點等資訊,請詳見計畫。
四、旨案於113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開放報名,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截止,報名連結及注意事項請詳見計畫
五、共同科目研習當天請大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其餘人士請攜帶大學(或專科)畢業證書正本,證明文件驗畢當天立即歸還,另務必配合課程表攜帶「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
六、研習人員需全程參與18小時之課程,任一課程遲到逾15分鐘以上者,視同未出席該課程。全程參與者本府同意核給研習時數18小時,並頒發研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