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1-20 17:11:00 點閱:165
說明:
一、114年寒假幸福餐券辦理期程:
國小1-6年級:114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止。
二、領餐商品限制:
1、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
2、不得兌換食物以外之商品:酒、遊戲點數。
3、不得兌換含糖飲料:汽水、奶茶。
4、不得兌換咖啡因飲品:咖啡、茶。
三、系統設定:
1、限當日領餐,領餐資格限當日23:59前領取完畢。
2、超過期限,沒有補領機制。
3、於超商靠卡感應完,產製小白單後,如當日 未在期限內完成兌換,不補發兌餐。
4、兌換交易完成後,不提供退、換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