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5-02-17 15:53:32 點閱:64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2月13日府教體字第1140052050號函辦理。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09391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青少年菸害防制教育宣導,國健署製作旨揭教材,提供教師可運用教學之資源,期能協助青少年具備防範各種菸(煙)害之知識、態度與能力,旨揭教材已公告於健康九九網站供運用(網址:https://health99.hpa.gov.tw),請運用於教學中。